福州市政府将制订茉莉花茶发展优惠政策转转
发表时间:2012/10/7 22:09:40
来源:网络转载
发布人:匿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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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网10月7日讯(本网记者 颜财斌)在今日上午召开的2012世界茉莉花茶文化鼓岭论坛新闻发布会上,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严可仕透露:福州市正在制订关于促进茉莉花茶产业的优惠政策,该政策将从种植、加工、销售等多方面扶持花茶产业,鼓励茉莉花茶的发展。
据介绍,2012年1月—7月,中国茶叶出口17.91万吨,5.82亿美元,平均单价为3.24美元/公斤,出口量同比下滑5%。同期,中国茉莉花茶出口平均单价为6.22美元/公斤,比全国平均水平增加近一倍,同时出口量增加3%。而福州作为世界茉莉花茶发源地,其茉莉花茶出口单价最高,如福州产的茉莉银毫出口单价为65美元/公斤左右,茉莉龙珠(三春)为55美元/公斤左右,而这些只是福州茉莉花茶的中档品种。
据统计数据显示,2011年福州辖区茉莉花种植面积1.8万亩,辐射周边面积1.3万亩,茶叶面积13.5万亩,茉莉花茶产量1.1万吨,产值15.2亿元,福州茉莉花茶由福州港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多吨,出口创汇1500多万美元。福州产的茉莉花价格也从2008年的16元/公斤提升到2012年的36元/公斤,上涨125%,花农每亩增收8000元。在2012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,福州茉莉花茶品牌价值19.89亿元,被评为2011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品牌第十一名,位列茶叶类四强。
福州茉莉花茶历史悠久,西汉时茉莉花就在福州落户,距今已有2000年的栽培历史;而在北宋时期,福州便诞生了茉莉花茶。近年来,福州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茉莉花茶产业的发展,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,包括恢复优质茉莉花生产基地,成立福州茉莉花茶产业联盟和海峡茶业交流协会,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等,重振茉莉花茶产业。2008年1月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福州茉莉花茶核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;2009年9月,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对福州茉莉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;11月,农业部通过对福州茉莉花茶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。2011年,福州茉莉花茶品牌获得国家级以上荣誉18项。此外,2009年以来,福州举办两次茉莉花茶传承大师赛和四次茉莉花茶茶王赛,在国内外掀起了一股茉莉花茶热。